各位临床医师:
为了提高医师处方合格率,规范处方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根据2007年国家卫生部颁布的《处方管理办法》及铜陵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贯彻落实处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要求,确保三级医院评审时我院处方合格率≧95%,从即日起我院处方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的通用名制度,希望全体医师、药剂人员认真学习卫生部《处方常用药品通用名目录》(附录),逐步改变用药及处方书写习惯,切实加强处方书写的规范化,全面落实按药品通用名处方制度,同时希望各位医务人员将药品通用名处方制度与反药品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高度结合起来,自觉抵制各种开单提成、药品回扣、私统处方等违规行为,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廉洁行医,奉公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医务工作者。
特此通知
http://www.satcm.gov.cn/file2007/Thumb_200704101554450.xls
2008年6月30日